1946年10月11日,國民黨軍隊占領晉察冀解放區首府張家口。當天,蔣介石擅自下令于11月12日召開“國民大會”。(政協協議規定民主建國步驟是召開政治協商會議、建立民主聯合政府、召開國民大會。國民黨在政府未改組的情況下召開國民大會,是違背政協協議,屬于程序政治問題。)正在國共之間奔走斡旋的時任民盟秘書長梁漱溟聞此消息后,長嘆道:“一覺醒來,和平已經死了!”
國民黨請民盟、民社黨、青年黨和社會賢達等國共之外的第三方面出來調解國共關系。民盟等第三方面出于爭取和平的最后希望,頻頻與國共雙方會談。盡管求和心切、煞費苦心,但調停終告失敗。梁漱溟也辭去了民盟秘書長之職。
調停失敗后,國民黨主要當權者親自出馬,威逼利誘、分化瓦解第三方面代表,拉他們參加“國民大會”,以孤立中國共產黨。青年黨、民社黨要參加,第三方面代表已陷于分裂。是否參加“國大”是對每個黨派和民主人士的嚴峻考驗。中國民主同盟在第三方面代表中占多數,因此中共代表十分重視民盟的態度。周恩來對民盟強調:參加“國大”就一定破壞政協,成為蔣介石發動內戰的幫兇。
11月11日下午,蔣介石為爭取民盟等第三方面,宣布“國大”延期三天等民盟提交代表名單。11月12日清晨,周恩來親自趕到藍家莊民盟總部,提醒民盟領導人說:“民盟是否參加國大的問題,你們最好向張瀾主席請示一下。”大家商定由實際負責秘書長工作的周新民立即掛長途向尚在重慶的張瀾請示。張瀾態度鮮明而堅決,他在電話中大聲重復三遍說:“參加不得呀!……”并囑咐:“我們同盟必須在政協決議程序全部完成后,才能參加國大,否則,就失去了同盟的政治立場,希望大家要慎重,絕不可稍有變動。”周恩來這才放心離去。
當天下午和晚上,張瀾又接連兩次給民盟總部打電話,再三叮囑不參加一黨國大。民盟在關鍵時刻鄭重聲明:“民盟歷次宣言擁護政協決議,一切行動以此為唯一依據。同人等當竭盡一切努力,以求政協決議于國大開會以前各項手續之完成。完成以后,當一致參加國大。未完成前,暫不參加。”11月14日,民盟總部向各省市民盟組織發出《緊急通告》,要求廣泛宣傳民盟的決定和張瀾主席的指示,堅決反對國民黨召開分裂的“國民大會”。
1946年11月14日,民盟鄭重宣布拒絕參加國民黨單方面召開的“國民大會”,與中共一致行動,堅持必須在政協會議決議程序全部完成后才能參加“國大”。
11月15日,非法的“國民大會”在南京開幕,青年黨和民社黨參加,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民主同盟拒絕參加,很多無黨派民主人士和國民黨的進步分子代表也拒絕參加。
12月23日,中國民主同盟召開中常會,決定將民社黨開除出盟。24日,民盟秘書處致信民社黨,告知民盟中常會的決議:“民主社會黨違反政協,參加‘國大’,與本盟的政治主張顯有出入。茲經本盟決議,認為民主社會黨已礙難在本盟內繼續合作,但對不主張參加國大之民主社會黨黨員深表同情。至有民主社會黨黨籍之盟員,而參加‘國大’者,應予退盟。”
12月25日,“國民大會”通過了《中華民國憲法》,中共、民盟及其他民主黨派均先后聲明不承認這部憲法。
1947年4月,國民黨宣布“改組”政府,拉攏民社黨、青年黨頭目及某些無黨派的政客參加政府,宣稱“三黨憲政”。民盟堅決拒絕參加這樣的政府,并發表聲明揭露“三黨憲政”的實質。4月25日,民盟對時局的宣言指出:民主、和平和統一為中國惟一的出路。